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,我省修訂出台了《江蘇省省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》。從2014年開始,省屬高校科研經費使用情況必須公示。
  據瞭解,江蘇全省130多所高校的科研經費總盤子多達120億元,其中80多所省屬院校的科研經費就有四五十億。新辦法進一步明確,科研經費的責任主體必須是學校,並將科研經費的管理納入院系責任人的業績考核範圍。同時,做到“八個嚴禁”,如嚴禁以任何方式挪用、侵占、騙取科研經費,嚴禁在科研經費中報銷個人家庭消費支出,嚴禁設立“小金庫”等。
 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各個學校將進一步細化相關執行細則,也就是說“怎麼花錢要公開透明”,包括建立項目績效情況公示,項目信息公開等制度。對於違紀違法的個人和單位,將依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或處分,涉嫌犯罪的,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  【江蘇新聞廣播(南京地區fm93.7)沈陽】   (原標題:明年起省屬高校科研經費使用情況須公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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