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 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曄因拖欠貸款十年不還,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時建議漯河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、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職務等處理。
  據記者瞭解,在2002年到2003年間,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曄以購買貨物名義先後3次從臨潁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,約定在2004年還清本金和利息,然而,十年過去了,不僅利息一分沒還,65萬元本金也一分沒還。從2004年開始,王曄就以事情多為由拒絕與信用社工作人員見面。
 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局、漯河市紀委、漯河中院紀檢組立即對此事進行了認真調查。經過調查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,儘管王曄已於5月17日下午歸還全部貸款和利息,但王曄作為黨員領導幹部,在借取農信社貸款後不僅拒不償還,還發表失信言論,嚴重違反了基本道德準則和法官職業操守,嚴重損害人民法院形象,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。
  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一百五十四條、《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》第一百零六條規定,河南省高院決定給予王曄行政記大過處分,同時建議漯河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建議漯河市委、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免去王曄漯河中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職務。漯河市委、市紀委支持河南省高院對王曄的處理決定和建議。  (原標題:法院副院長當“老賴”被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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